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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化九责两落实

纪委委员工作制度及分工安排(试行)


发布时间:

2014-05-23 10:36

  来源:常州市金坛第一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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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纪委委员工作制度
  第一条:为充分发挥院纪委会和纪委委员的作用,扎实推进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根据市、局纪委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院纪委在局、院党委和局纪委的领导下,依法依纪开展工作,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教育、监督、保护、惩处”职能。
  第三条:坚持集体领导与分工负责制度。纪委书记对纪委全面工作负总责,纪委委员协助纪委书记负责纪委日常工作,除按规定参加纪委会议、讨论有关重要工作和事项之外,根据分工,参与负责纪委某些方面的工作。
  第四条: 纪委委员的工作职责:
  (一)学习贯彻中央和上级纪委以及院党委的文件和会议精神,执行院纪委的决议和决定。
  (二)参加纪委会议,研究重要工作,制定有关制度及规定,对纪委工作计划、总结和其他各项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发挥个人在纪委集体领导中的作用,根据分工参与有关调查研究活动,完成所承担的工作及协助、指导、监督和检查所联系科室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并对纪委及其工作人员进行监督。
  (四)了解全院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本人所联系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及党员干部廉政勤政的情况,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对发现的苗头和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反映、早制止;对重要的情况和问题,及时向纪委会或纪委书记汇报。
  (五)工作方式:联系会、个别谈话、调研、列席有关会议、廉政谈话等。
  (六)完成院纪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五条:纪委委员在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以下纪律:
  (一)模范遵守党纪国法,依法依纪正确履行职责。
  (二)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严于律己,勤政廉政,要别人不做的自己带头不做,要别人做到的自己带头做好;自觉接受监督,虚心听取意见,不断加强和改进思想、工作和生活作风,求真务实,勤奋工作。
  (三)对重大问题的答复和处理,必须经过纪委会集体研究或纪委主要领导的批复,个人不得擅自作主进行答复和处理。
  (四)自觉遵守保密规定,不泄露工作中属于保密的事项和内容。违者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五)妥善保管案件线索、调查和处理相关资料,不与无关人员谈及和泄露案件查处情况。

2014年1月16日
 
 
 
各党支部:
 为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经院党委讨论同意,院纪委委员分工如下:
院纪委书记吴平涛同志:主持纪委全面工作。 
院纪委委员季  英同志:协助书记工作;负责纪委日常工作;负责信访、申诉、检举、控告等案件的调查、审理、答复工作。负责联系科室、支部纪检监察工作。
院纪委委员黄锡华同志;协助信访、申诉、检举、控告等案件的调查、审理、答复工作,负责联系科室支部纪检监察工作。
院纪委委员狄晓晨:负责行政监察、审计和统计工作。负责联系科室、支部纪检监察工作,协助联系科室、支部案件处理工作。
院纪委委员赵  凯: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工作;协助处理行政监察、审计和统计工作事务;负责联系科室、支部纪检监察工作,协助联系科室、支部案件处理工作。
院纪委委员丁  屹:负责院纪检监察干部的学习、教育和培训工作;负责联系科室、支部纪检监察工作,协助联系科室案件处理工作。
院纪委委员潘爱民:协助处理信访、申诉、检举、控告等案件的调查、审理、答复事务;负责联系科室、支部纪检监察工作。协助联系科室、支部案件处理工作。
特此通知。
二〇一四年一月十六日
 
 
中共金坛人民医院纪委委员联系科室安排表
 
姓 名 联系科室
吴平涛 行政职能科室、行政支部
季  英 行政职能科室、外科支部
黄锡华 全院各护理组、门诊支部
狄晓晨 后勤安保科、财务科、后勤支部
赵  凯 大内科、内科支部
丁  屹 大外科、综合支部
潘爱民 医技科室、医技支部
 
 
关于纪委成员监督分工表

序号 纪委成员 职 务 监 督
1 吴平涛 院纪委书记 大项目的采购
2 季  英 院纪委委员 大项目的采购
3 赵  凯 院纪委委员 医疗项目的采购
4 黄锡华 院纪委委员 护理项目的采购
5 狄晓晨 院纪委委员 后勤项目的采购
6 丁  屹 院纪委委员 外科项目的采购
7 潘爱民 院纪委委员 医技项目的采购
备注 1.监督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负责采购部门项目采购时的监督工作,不得无故离开谈判现场。如采购现场工作人员出现不规范行为应及时制止,但不得干预谈判;2.有事不能到场时,请汇报吴书记协调,结束监督后跟吴书记汇报监督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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