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常州市金坛第一人民医院2026年度节日(春节、端午、中秋、重阳)福利采购。
二、招标要求
1.项目简要说明
(1)2026年我院职工春节、中秋节、端午节三个节日慰问品全年1300元/人,每个节日1400份左右;重阳节慰问品300元/人,350人份左右(数量为暂估,最终以采购人实际数量为准)。
(2)本项目拟确定1个供应商,以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中标。
(3)我院职工可在中标供应商提供的商品清单内自由选购。
(4)员工福利以提货券形式送至医院,提货券每张面额100元。
2.供应商相关要求
(1)供应商提供我院职工选购的商品为传统节日习惯用品和必须的生活用品(不包括烟、酒),须至少含有米面粮油类、食品类、饮料类、洗漱类等其他常用商品品类。
(2)本次项目开标供应商应提供一份可供春节选购商品清单,清单须至少含有米面粮油类、食品类、饮料类、洗漱类等其他常用商品品类,商品总数不少于300个商品,清单内容含商品种类、品牌、规格、价格等 ,并附承诺书,加盖公章。后续另两个节日供应商需在职工选购前,提供每个节日选购清单(清单要求同上),作为合同的附件。
(3)清单中至少有20个通用商品(清单中须备注标明)确保市场可询,价格必须切合市场行情,采购人有权随机抽取进行市场调查,如发现商品报价明显高于市场同一商品零售价,将取消其成交资格或终止合同。
3.项目要求
(1)货品基本要求
成交供应商须确保无假冒伪劣商品,所供货品的质量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和商品质量标准。要确保提供的货品新鲜、安全,所有成交后提供的货品生产日期必须在保质期内。
(2)合同签订及供货
1)成交通知书发出之后15日内签订2026年度三节福利委托供货合同,每个节日前根据我院职工选购情况签订节日供货合同。
三.投标条件
1.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提供以下材料:
(1)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被授权人必须对业务熟悉)。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
复印件(以上或三证合一)。
(3)企业简介。
(4)报价清单:要求及格式详见附表。
(以上材料全部盖单位红章)
四、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12月25日。(上午8:30至11:30,13:30-17:00(工作日)
招标文件领取地点:常州市金坛第一人民医院6号楼107办公室(常州市金坛区金坛大道500号)。
五、中标单位及时与采购方签订合同,采购合同为双方合同,由中标单位、采购单位双方签订。
六、招标时间:2025年12月26日(星期五)14:30
招标地点:金坛大道500号行政楼一楼108会议室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519-82885505
2025年12月18日